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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诚邀社会各界监督办案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3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就两起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旨在提升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履行法律职责。凌源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郭奎、辽宁省检察院监督员刘世学、凌源市红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得良受邀担任听证员。







          公开听证会上,两起案件承办人分别介绍了案情,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理由。被宣布人司某、霍某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案发后二人都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刑法》、《刑诉法》相关条款规定,故拟对二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宣布人、案件承办人发问。尤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给予好评,指出听证会召开有利于听取各方意见,从而减轻情绪对立和社会对抗,更好地化解案件产生的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充分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的基础上 ,两起案件承办人现场向被宣布人司某、霍某送达了不起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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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诚邀社会各界监督办案

      2024-12-09


        6月23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就两起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旨在提升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履行法律职责。凌源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郭奎、辽宁省检察院监督员刘世学、凌源市红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得良受邀担任听证员。







          公开听证会上,两起案件承办人分别介绍了案情,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理由。被宣布人司某、霍某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案发后二人都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刑法》、《刑诉法》相关条款规定,故拟对二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宣布人、案件承办人发问。尤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给予好评,指出听证会召开有利于听取各方意见,从而减轻情绪对立和社会对抗,更好地化解案件产生的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充分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的基础上 ,两起案件承办人现场向被宣布人司某、霍某送达了不起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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