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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促成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0-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4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涉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非诉执行行政争议案进行实质性化解。凌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人员及三位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凌源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尹某投诉并查明某托管中心拖欠尹某工资4460元,遂责令某托管中心支付尹某工资。但某托管中心逾期未支付,凌源市人社局对某托管中心作出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支付尹某工资4460元。某托管中心在法定期间内未对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凌源市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凌源市人社局行政处罚决定立案执行,但因某托管中心无可执行财产,于2018年8月终结执行。

          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审查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此案符合行政争议化解专项活动中的“遗漏之诉”的条件。于是在初步掌握案件事实基础上,主动与凌源市人社局、某托管中心及尹某沟通协商,经多次耐心调解,三方在听证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某托管中心用尹某在中心租房租金顶替所欠工资4460元;某托管中心向凌源市人社局分期缴纳罚款5000元。

         本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坚持法律的底线,又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界限,还突出了治理实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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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促成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

      2024-12-09

     9月4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涉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非诉执行行政争议案进行实质性化解。凌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人员及三位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凌源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尹某投诉并查明某托管中心拖欠尹某工资4460元,遂责令某托管中心支付尹某工资。但某托管中心逾期未支付,凌源市人社局对某托管中心作出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支付尹某工资4460元。某托管中心在法定期间内未对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凌源市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凌源市人社局行政处罚决定立案执行,但因某托管中心无可执行财产,于2018年8月终结执行。

          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审查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此案符合行政争议化解专项活动中的“遗漏之诉”的条件。于是在初步掌握案件事实基础上,主动与凌源市人社局、某托管中心及尹某沟通协商,经多次耐心调解,三方在听证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某托管中心用尹某在中心租房租金顶替所欠工资4460元;某托管中心向凌源市人社局分期缴纳罚款5000元。

         本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坚持法律的底线,又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界限,还突出了治理实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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