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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检院运用“枫桥经验” 以“检护民生”化解积案
    时间:2024-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源市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为切入点,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事检察实践的有机融合,针对一些重复信访积案,积极将相关案件与辽宁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百千万”工程有效衔接,由指定包案领导带头办理,并成立案件专班,就相关案件开展讨论,共商化解方案,以“零积案”目标化解重信重访积案,今年已成功化解4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一、近日,我院成功化解一起历经16年因讨要工资引发的执行纠纷信访积案,包案院领导王雷与办案检察官和王某多次预约接访并释法说理,耐心听取王某的监督诉求,向王某说明了检察机关跟进案件情况,解释法院关于本案执行无违法行为,释明待王某发现白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中得知王某已是71岁高龄老人,因遭遇车祸进行过脑部手术,听力受损,劳动能力缺失,无法务工,没有经济来源;家中妻子常年患病,需吃药维持。王某由于信访诉讼,对其精神造成巨大压力,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凌源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王某缓解经济压力。


    二、同时,我院坚持党建引领,以第三党支部创建“民事先枫”检察和解特色党建品牌。在王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第三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与王某一家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能动履职,促进党建与民事检察业务双融双促。为消除当事人王某对法院执行的对立抵触情绪,化解矛盾,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我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经过检察官介绍案情、当事人说明情况、听证员提问评议、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听证环节,检察官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释法说理,把握民事执行和解的契机,促成王某撤回监督申请,并就此案当场承诺不再向检察机关信访。消弭了信访风险,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主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担当,用心、用力、用情,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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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检院运用“枫桥经验” 以“检护民生”化解积案

      2024-12-09

    凌源市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为切入点,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事检察实践的有机融合,针对一些重复信访积案,积极将相关案件与辽宁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百千万”工程有效衔接,由指定包案领导带头办理,并成立案件专班,就相关案件开展讨论,共商化解方案,以“零积案”目标化解重信重访积案,今年已成功化解4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一、近日,我院成功化解一起历经16年因讨要工资引发的执行纠纷信访积案,包案院领导王雷与办案检察官和王某多次预约接访并释法说理,耐心听取王某的监督诉求,向王某说明了检察机关跟进案件情况,解释法院关于本案执行无违法行为,释明待王某发现白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中得知王某已是71岁高龄老人,因遭遇车祸进行过脑部手术,听力受损,劳动能力缺失,无法务工,没有经济来源;家中妻子常年患病,需吃药维持。王某由于信访诉讼,对其精神造成巨大压力,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凌源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王某缓解经济压力。


    二、同时,我院坚持党建引领,以第三党支部创建“民事先枫”检察和解特色党建品牌。在王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第三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与王某一家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能动履职,促进党建与民事检察业务双融双促。为消除当事人王某对法院执行的对立抵触情绪,化解矛盾,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我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经过检察官介绍案情、当事人说明情况、听证员提问评议、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听证环节,检察官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释法说理,把握民事执行和解的契机,促成王某撤回监督申请,并就此案当场承诺不再向检察机关信访。消弭了信访风险,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主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担当,用心、用力、用情,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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