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宣讲“三个规定”
    时间:2021-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宣讲“三个规定”

     

     

    为深入推进顽瘴固疾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6月4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大宣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代表应邀聆听了宣讲。

     

    代检察长姚会红首先介绍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并对每项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人员、规范行为、违规后果进行详细解读。

     

    姚会红重点介绍了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在落实三个规定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站位整顿,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二是把握原则,认真贯彻三个规定;三是规范填报,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四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项规定。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该院对现任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12人进行排查,对所办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针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该院开展交叉评查专项整治工作,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1012件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未发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该院对54名在编干警及其配偶、子女进行数据排查,未发现有存在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情况,并对2012年以来17名退休干警进行排查,未发现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人员。

          姚会红最后倡导要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政法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宣讲“三个规定”

      2024-12-09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宣讲“三个规定”

     

     

    为深入推进顽瘴固疾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6月4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姚会红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大宣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代表应邀聆听了宣讲。

     

    代检察长姚会红首先介绍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并对每项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人员、规范行为、违规后果进行详细解读。

     

    姚会红重点介绍了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在落实三个规定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站位整顿,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二是把握原则,认真贯彻三个规定;三是规范填报,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四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项规定。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该院对现任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12人进行排查,对所办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针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该院开展交叉评查专项整治工作,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1012件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未发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该院对54名在编干警及其配偶、子女进行数据排查,未发现有存在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情况,并对2012年以来17名退休干警进行排查,未发现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人员。

          姚会红最后倡导要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政法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版权所有: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10-1号 邮编:1225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