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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市交流发言
    时间:2021-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在凌源市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议上做了题为《压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力促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交流发言。凌源市河长制办公室、凌源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辽宁省检察院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河长制与检察工作融合,着力打造“河长+检察长”品牌。该院紧紧围绕实现“河畅 、水清、 岸绿、 景美”的生态目标,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作用,助力“河长+检察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通过完善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护航河库生态工作实现规范化,推进全市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做精做细“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依法巡河、管河、治河模式,实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公共利益双赢、多赢、共贏,真正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水资源生态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该院建立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联动工作机制及探索协助河长破解河库治理难题的创新举措,尤其对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加强河长制办公室履职力度、夯实河库治理管护法治保障等工作给予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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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市交流发言

      2024-12-09

          近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在凌源市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议上做了题为《压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力促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交流发言。凌源市河长制办公室、凌源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辽宁省检察院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河长制与检察工作融合,着力打造“河长+检察长”品牌。该院紧紧围绕实现“河畅 、水清、 岸绿、 景美”的生态目标,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作用,助力“河长+检察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通过完善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护航河库生态工作实现规范化,推进全市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做精做细“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依法巡河、管河、治河模式,实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公共利益双赢、多赢、共贏,真正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水资源生态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该院建立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联动工作机制及探索协助河长破解河库治理难题的创新举措,尤其对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加强河长制办公室履职力度、夯实河库治理管护法治保障等工作给予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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