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5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常规巡察。8月25日,巡察组向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收到反馈巡察意见后,高度重视反馈的三个方面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把此项整改工作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执行和完成。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姚会红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政治部设立整改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并协助党组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确保取得实效。我院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在整改过程中率先垂范,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并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规定要求和目标任务,认认真真抓落实,把整改当成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自身形象、促进自身工作,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三个方面二十九项问题均已整改并基本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1-6883507;电子邮箱chengxiang5307@163.com。
凌源市检察院党组
2021年12月2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5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常规巡察。8月25日,巡察组向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收到反馈巡察意见后,高度重视反馈的三个方面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把此项整改工作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执行和完成。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姚会红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政治部设立整改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并协助党组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确保取得实效。我院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在整改过程中率先垂范,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并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规定要求和目标任务,认认真真抓落实,把整改当成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自身形象、促进自身工作,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三个方面二十九项问题均已整改并基本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1-6883507;电子邮箱chengxiang5307@163.com。
凌源市检察院党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