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看守所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尤其是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提升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努力实现检察监督和看守所执法的双赢多赢共赢。2022年8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由省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孙立民担任组长一行8人,莅临凌源市,将对凌源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当日下午,在凌源市检察院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何淼、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瑞瑾、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于长友,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守胜、监管支队长于翔、监管支队指导大队长曹贵林、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王雷、第三检察部主任于磊、凌源市看守所所长姜兴国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会上,巡回检察组组长孙立民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回检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既是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的体检,也是化解监管执法潜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于规范司法执法活动、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要正确履行职责,凝聚巡回检察合力,实现双赢共赢。监督与被监督的共同目的都是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也要积极帮助研究解决。要在监督中促进步,在监督中实现共赢。
三要强化风险意识,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全方面细致化的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发现潜在风险,细化监督举措,从注重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转变;敢于自我监督。不仅要检察看守所,更要通过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反向检视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职责落实;增强防疫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守安全底线,确保业务开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注重监督成效,严格落实最高检回头看监督举措,确保巡回检察监督成效。
孙立民组长强调,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不负重托,坚持办案思维,与凌源市检察院、公安局通力协作,担当尽责,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分别就支持配合好此次巡回检察作表态发言。
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在发言中表示,凌源市公安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凌源市公安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意义;二要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做好巡回检察工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巩固巡回检察成果。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在发言中表示,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欢迎省巡回检察组来凌源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这是一次难得的提升本院驻所检察干警业务水平的机会,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一定会全力配合省巡回检察组的工作,驻所检察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省院的先进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监督中促成长。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何淼做了总结性表态发言,他强调看守所不同于其他部门,一旦出现问题,便是触及红线的严重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正是检察机关用高质量履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检察能动履职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工作,提高风险意识,以发现问题要趁早的态度迎接、配合好省院巡回检察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接下来,巡回检察组将按照省院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从看守所整体安全防范、监管活动、刑罚执行活动、派驻检察依法履职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为期7天的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组将及时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书面台账和问题清单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健全完善看守所巡回检察机制,促进看守所执法规范水平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看守所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尤其是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提升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努力实现检察监督和看守所执法的双赢多赢共赢。2022年8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由省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孙立民担任组长一行8人,莅临凌源市,将对凌源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当日下午,在凌源市检察院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何淼、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瑞瑾、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于长友,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守胜、监管支队长于翔、监管支队指导大队长曹贵林、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王雷、第三检察部主任于磊、凌源市看守所所长姜兴国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会上,巡回检察组组长孙立民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回检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既是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的体检,也是化解监管执法潜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于规范司法执法活动、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要正确履行职责,凝聚巡回检察合力,实现双赢共赢。监督与被监督的共同目的都是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也要积极帮助研究解决。要在监督中促进步,在监督中实现共赢。
三要强化风险意识,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全方面细致化的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发现潜在风险,细化监督举措,从注重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转变;敢于自我监督。不仅要检察看守所,更要通过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反向检视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职责落实;增强防疫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守安全底线,确保业务开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注重监督成效,严格落实最高检回头看监督举措,确保巡回检察监督成效。
孙立民组长强调,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不负重托,坚持办案思维,与凌源市检察院、公安局通力协作,担当尽责,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分别就支持配合好此次巡回检察作表态发言。
凌源市公安局局长王文江在发言中表示,凌源市公安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凌源市公安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意义;二要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做好巡回检察工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巩固巡回检察成果。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会红在发言中表示,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欢迎省巡回检察组来凌源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这是一次难得的提升本院驻所检察干警业务水平的机会,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一定会全力配合省巡回检察组的工作,驻所检察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省院的先进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监督中促成长。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何淼做了总结性表态发言,他强调看守所不同于其他部门,一旦出现问题,便是触及红线的严重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正是检察机关用高质量履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检察能动履职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工作,提高风险意识,以发现问题要趁早的态度迎接、配合好省院巡回检察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接下来,巡回检察组将按照省院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从看守所整体安全防范、监管活动、刑罚执行活动、派驻检察依法履职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为期7天的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组将及时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书面台账和问题清单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健全完善看守所巡回检察机制,促进看守所执法规范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