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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姚会红带领党组成员集中学习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创新采取“123”学习法,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在打造政治机关、建强战斗堡垒上出实招,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谋划工作新路径,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制定一个清单 统筹学习任务
我院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计划,同步抓好院党组、党总支、各支部的集中学习。支部根据自身工作任务要求,统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质量等各环节落实,确保步调一致。以列清单、拉进度、定责任的方式,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任务举措不折不扣落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变为一件件实事好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用好两个支部 调动学习热情
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团支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老党员和年轻党员、非党员一起上,将学习任务分解、量化,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增强学习效果。我院4个党支部和团支部安排专人组织集中领学;每月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学习和工作心得,推动支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灵活三种方式 深化学习成效
灵活采取学、考、研三种方式,加深全院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学,即带头领学、个人自学、示范讲学,集中学习期间,由相关负责人带头领学,目前已组织3次集中学习;同时,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两微一端、学习强国、检察教育云课堂等网络端进行个人自学,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考,即以考促学,梳理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讲话、文件,设置知识题库,计划12月底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常识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研,即学研结合,结合年度党建课题研究有关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利用学习调研、组织培训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相关调研文章,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持续深化巩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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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姚会红带领党组成员集中学习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创新采取“123”学习法,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在打造政治机关、建强战斗堡垒上出实招,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谋划工作新路径,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制定一个清单 统筹学习任务
我院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计划,同步抓好院党组、党总支、各支部的集中学习。支部根据自身工作任务要求,统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质量等各环节落实,确保步调一致。以列清单、拉进度、定责任的方式,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任务举措不折不扣落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变为一件件实事好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用好两个支部 调动学习热情
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团支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老党员和年轻党员、非党员一起上,将学习任务分解、量化,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增强学习效果。我院4个党支部和团支部安排专人组织集中领学;每月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学习和工作心得,推动支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季”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灵活三种方式 深化学习成效
灵活采取学、考、研三种方式,加深全院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学,即带头领学、个人自学、示范讲学,集中学习期间,由相关负责人带头领学,目前已组织3次集中学习;同时,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两微一端、学习强国、检察教育云课堂等网络端进行个人自学,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考,即以考促学,梳理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讲话、文件,设置知识题库,计划12月底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常识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研,即学研结合,结合年度党建课题研究有关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利用学习调研、组织培训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相关调研文章,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持续深化巩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