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喜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辽宁省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时间:2023-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13日,我院办理的《跨区域协作督促整治大凌河西支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119件参选案例中脱颖而出,获评“2022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年度精品案例”,全省仅20件案例入选,我院入选案例系全朝阳市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党建、业务一体谋划,双促双融,以“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打造凌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亮丽名片,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当表率、做示范、走前列,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坚持党员办案组与一体化办案建设同步推进。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和“党员+”四种形式创新组建公益诉讼党员办案组,尤其是专案、大案、要案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组成公益诉讼专案临时党小组办理。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引领,自觉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捍卫公益利益的政治担当,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诉讼保护难题。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围绕两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落实四个全面、用好五个抓手”的总体工作要求,围绕朝阳检察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紧跟“护益·朝阳”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拓展我院“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宣传知名度。继续在“党建+公益诉讼”上深耕细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激励和支撑作用,探索党建、业务一体谋划,双促双融合,推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喜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辽宁省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2024-12-09


    2023年1月13日,我院办理的《跨区域协作督促整治大凌河西支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119件参选案例中脱颖而出,获评“2022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年度精品案例”,全省仅20件案例入选,我院入选案例系全朝阳市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党建、业务一体谋划,双促双融,以“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打造凌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亮丽名片,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当表率、做示范、走前列,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坚持党员办案组与一体化办案建设同步推进。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和“党员+”四种形式创新组建公益诉讼党员办案组,尤其是专案、大案、要案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组成公益诉讼专案临时党小组办理。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引领,自觉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捍卫公益利益的政治担当,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诉讼保护难题。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围绕两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落实四个全面、用好五个抓手”的总体工作要求,围绕朝阳检察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紧跟“护益·朝阳”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拓展我院“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宣传知名度。继续在“党建+公益诉讼”上深耕细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激励和支撑作用,探索党建、业务一体谋划,双促双融合,推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版权所有: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10-1号 邮编:1225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