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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凌源、内蒙古宁城两地检察共建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机制
    时间:2023-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跨区域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凌源市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辛宗奇和宁城县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陈国玉出席活动并现场签订《协作机制》,此次活动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正式启动。宁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程东飞应邀出席,凌源、宁城两院的控申检察部门、未成年检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签约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委政法委 副书记  程东飞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主任 赵嫒


    签约仪式上,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嫒就《协作机制》中的协作范围、工作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双方将建立联络员、跨区域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材料送达、心理救助、司法救助金发放等六项机制。两地检察机关就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辛宗奇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陈国玉


    辛宗奇副检察长和陈国玉副检察长在讲话中一致表示:宁城县和凌源市地域接壤,山水相邻,两地人员往来密切,文化和经济相互交融。一些跨区域的控告申诉特别是司法救助工作需要两地兄弟院共同协作,履行检察职责,实现合作共赢。



    通过本次签订协作机制,两地检察机关之间会进一步增加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两地的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工作在原有协作的基础上会更加密切,优势将实现互补。双方表示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使协作内容不断丰富,机制不断完善。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真正为两地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两地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为辽、蒙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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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凌源、内蒙古宁城两地检察共建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机制

      2024-12-09


    近日,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跨区域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凌源市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辛宗奇和宁城县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陈国玉出席活动并现场签订《协作机制》,此次活动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正式启动。宁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程东飞应邀出席,凌源、宁城两院的控申检察部门、未成年检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签约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委政法委 副书记  程东飞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主任 赵嫒


    签约仪式上,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嫒就《协作机制》中的协作范围、工作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双方将建立联络员、跨区域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材料送达、心理救助、司法救助金发放等六项机制。两地检察机关就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辛宗奇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陈国玉


    辛宗奇副检察长和陈国玉副检察长在讲话中一致表示:宁城县和凌源市地域接壤,山水相邻,两地人员往来密切,文化和经济相互交融。一些跨区域的控告申诉特别是司法救助工作需要两地兄弟院共同协作,履行检察职责,实现合作共赢。



    通过本次签订协作机制,两地检察机关之间会进一步增加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两地的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工作在原有协作的基础上会更加密切,优势将实现互补。双方表示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使协作内容不断丰富,机制不断完善。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真正为两地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两地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为辽、蒙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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