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工作精神,近日,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就何某洋退赔常某、常某峰诈骗金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申请人常某、常某峰表示撤回监督申请,一起因执行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凌源市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何某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常某、常某峰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赔常某人民币568330元,退赔常某峰人民币308650元。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凌源市人民法院立案予以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常某、常某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监督。
我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常某、常某峰申请监督理由后,遂向凌源市法院调取执行卷宗进行审查,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执行监督范围,办案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重点围绕常某、常某峰系刑事案件受害人,巨额财产未被退赔,家庭生活困难,可否申请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进行。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认真听取、了解案情,并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和充分的评议,最终形成评议意见:系刑事案件受害人,巨额财产未被退赔,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凌源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促和解,为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自身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能动及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工作精神,近日,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就何某洋退赔常某、常某峰诈骗金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申请人常某、常某峰表示撤回监督申请,一起因执行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凌源市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何某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常某、常某峰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赔常某人民币568330元,退赔常某峰人民币308650元。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凌源市人民法院立案予以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常某、常某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监督。
我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常某、常某峰申请监督理由后,遂向凌源市法院调取执行卷宗进行审查,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执行监督范围,办案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重点围绕常某、常某峰系刑事案件受害人,巨额财产未被退赔,家庭生活困难,可否申请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进行。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认真听取、了解案情,并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和充分的评议,最终形成评议意见:系刑事案件受害人,巨额财产未被退赔,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凌源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促和解,为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自身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能动及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