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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检察院五项举措促刑事检察做优做实
    时间:2024-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求极致”理念,抓好五项工作,着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01|强化履职尽责,做强刑事检察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吃准吃透全省、全市业务数据考核指标,压紧压实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涉电信诈骗、贩卖毒品案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均依法妥善办理,助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作用,书记员加入简案快办团队,协助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以办案的方式提升书记员的业务能力;制定检察官助理人才培养计划,由业务骨干“一对一”传帮带,探索组建不同案件类型的专业化办案团队,解决办案力量欠缺的问题。坚持创新发展求突破,树立检察大数据思维,通过科技辅助,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通过与其他机关沟通交流,寻找数据源,创新司法理念,打造数字检察模型,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落实落细。目前,打击案件10起。



    02|强化法律监督,做优刑事检察


    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探索侦监协作新模式,打造检警协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以办公室为依托,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刑侦、经侦、治安、法制等部门及各派出所对口联络,第一时间了解区域案件侦破动态,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有效引导公安机关的案件定性和侦查取证。以自觉能动履职引导公安机关做好刑事案件的捕前、诉前分流工作,打开立案监督新局面,推动诉前羁押率持续优化。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行政执法案件的查阅畅通渠道,确保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知情权。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03|强化队伍建设,做实刑事检察


    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检察官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利用党组中心组学、部门集中学、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深入学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创新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形式,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团队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定期组织团队成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就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类案、热点问题、专业化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借助“外脑”,加强与省院、市院专业团队的沟通协作,定期就办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研讨,着力打造成为一支办得“准”、办得“好”、办得“精”的刑事检察队伍。



    04|强化证据意识,做细刑事检察


    首先,注重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逮捕全面化审查就是提高案件审查的工作要求,在作出逮捕决定的同时,对于尚不能认定的罪名、证据有欠缺的事实,也要全面分析评判,提出继续侦查或补充侦查意见。其次,落实“捕诉一体”审查报告要求。除细致分析审查必要事项之外,也要对管辖、认罪认罚、量刑情节、前科劣迹等事项一并审查,促使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进行全面、精准审查,并适当简化审查起诉环节审查报告的制作。最后,要强化监督线索全面审查。坚决摒弃“重有罪供述、轻客观证据”等落后司法理念,确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标准,突出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和补正瑕疵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对证据做到“四审四核”,即审管辖、审程序、审定性、审证据;核事实情节、核证据链条、核身份证明、核行为后果。对未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该退补的退补,该不起诉的不起诉,坚决做到在证据面前不含糊、不妥协,严守法律底线。



    05|强化公开听证 做好刑事检察


    刑事案件推行公开听证,从保护重大公共利益,到打开申诉人的心结,从引入“外脑”澄清法律疑难,到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公开听证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制度创新,也是推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凌源市检察院的实际工作中,让刑事案件听证越来越常见,将公开听证汇入到刑事检察工作每一条办案线中,积极探索开展“公开听证+N模式”,实现公开听证价值最大化。为避免“为听证而听证”,要注重选取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等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进行听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积极救助、促进治理,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与价值。充分借助“智慧外脑”,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快听证员库建设,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以及部分代表委员充实听证员库,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选择与案件适配度高的听证员参与听证,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特邀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办案中,以便为检察机关和当事人提供更多元、更专业的建议。今年截止目前刑事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已18件。通过进一步强化公开听证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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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市检察院五项举措促刑事检察做优做实

      2024-12-09

    今年以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求极致”理念,抓好五项工作,着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01|强化履职尽责,做强刑事检察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吃准吃透全省、全市业务数据考核指标,压紧压实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涉电信诈骗、贩卖毒品案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均依法妥善办理,助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作用,书记员加入简案快办团队,协助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以办案的方式提升书记员的业务能力;制定检察官助理人才培养计划,由业务骨干“一对一”传帮带,探索组建不同案件类型的专业化办案团队,解决办案力量欠缺的问题。坚持创新发展求突破,树立检察大数据思维,通过科技辅助,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通过与其他机关沟通交流,寻找数据源,创新司法理念,打造数字检察模型,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落实落细。目前,打击案件10起。



    02|强化法律监督,做优刑事检察


    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探索侦监协作新模式,打造检警协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以办公室为依托,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刑侦、经侦、治安、法制等部门及各派出所对口联络,第一时间了解区域案件侦破动态,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有效引导公安机关的案件定性和侦查取证。以自觉能动履职引导公安机关做好刑事案件的捕前、诉前分流工作,打开立案监督新局面,推动诉前羁押率持续优化。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行政执法案件的查阅畅通渠道,确保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知情权。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03|强化队伍建设,做实刑事检察


    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检察官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利用党组中心组学、部门集中学、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深入学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创新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形式,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团队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定期组织团队成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就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类案、热点问题、专业化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借助“外脑”,加强与省院、市院专业团队的沟通协作,定期就办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研讨,着力打造成为一支办得“准”、办得“好”、办得“精”的刑事检察队伍。



    04|强化证据意识,做细刑事检察


    首先,注重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逮捕全面化审查就是提高案件审查的工作要求,在作出逮捕决定的同时,对于尚不能认定的罪名、证据有欠缺的事实,也要全面分析评判,提出继续侦查或补充侦查意见。其次,落实“捕诉一体”审查报告要求。除细致分析审查必要事项之外,也要对管辖、认罪认罚、量刑情节、前科劣迹等事项一并审查,促使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进行全面、精准审查,并适当简化审查起诉环节审查报告的制作。最后,要强化监督线索全面审查。坚决摒弃“重有罪供述、轻客观证据”等落后司法理念,确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标准,突出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和补正瑕疵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对证据做到“四审四核”,即审管辖、审程序、审定性、审证据;核事实情节、核证据链条、核身份证明、核行为后果。对未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该退补的退补,该不起诉的不起诉,坚决做到在证据面前不含糊、不妥协,严守法律底线。



    05|强化公开听证 做好刑事检察


    刑事案件推行公开听证,从保护重大公共利益,到打开申诉人的心结,从引入“外脑”澄清法律疑难,到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公开听证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制度创新,也是推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凌源市检察院的实际工作中,让刑事案件听证越来越常见,将公开听证汇入到刑事检察工作每一条办案线中,积极探索开展“公开听证+N模式”,实现公开听证价值最大化。为避免“为听证而听证”,要注重选取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等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进行听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积极救助、促进治理,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与价值。充分借助“智慧外脑”,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快听证员库建设,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以及部分代表委员充实听证员库,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选择与案件适配度高的听证员参与听证,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特邀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办案中,以便为检察机关和当事人提供更多元、更专业的建议。今年截止目前刑事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已18件。通过进一步强化公开听证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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